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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厦门出台新规重点打击整治两类传销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
 

厦门出台新规重点打击整治两类传销

 
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厦门日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-15

       一方面,雅芳、安利、玫琳凯、安美等外资企业拿到直销牌照后,在厦门市加快正规展业步伐;另一方面,厦门市政府决心重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,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》已经出台。

  有关人士称,在英文里面,直销和传销并无差别。在厦门,普通百姓对于二者之间的区别也不甚了解。但是,传销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是明显的。因此,我市希望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,使我市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,经常性、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,群众识别、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,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。

  据悉,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,严厉打击、坚决取缔以“拉人头”、团队计酬、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、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。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、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,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,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;打着职业介绍、招聘兼职等幌子,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;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。

  根据部署,本月厦门市有关部门将根据案件线索,统一组织行动,形成打击传销执法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良好的舆论环境,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打击传销的高潮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“高技术含量”的互联网传销已经被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之一。我市将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、参与人员多,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、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,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、组织者和骨干分子,摧毁传销网络。

  有关人士称,我国已经出台的《禁止传销条例》、《直销管理条例》中,已经对直销和传销作出了区别界定,百姓可以上网查阅。

 

文章录入:joan    责任编辑:joan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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