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深交所提示:防范传销方式“原始股”骗局 ★★★★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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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交所提示:防范传销方式“原始股”骗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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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马岚 文章来源:京华时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4-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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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(记者马岚)所买股票一直未能在境内外上市,一段时间来,众多投资者致电深交所,表明自己陷入“原始股”骗局。为此,深交所昨天特发公告,提示投资者远离原始股骗局。 深交所指出,近来部分公司以传销方式,向投资人散播购买拟海外上市股票可获高额回报的虚假信息,声称现价只要几元/股,待公司海外上市后,可获得几倍、甚至几十倍投资回报。投资者心生怀疑时,部分公司又与投资者签订所谓“回购协议”、“承诺书”等文书,解除投资者防范心理。以此方式公开向投资者转让数量可观的股票,从而非法获利。类似这种非法行为属于典型的原始股骗局。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根本无法到海外上市,许多投资者因此血本无归。 深交所提示,按照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,投资者向非法机构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等属于参与非法金融活动,因此受到的损失,将由参与者自行承担。投资者要提高自身识别判断能力,如果股票发行、转让采取了各种公开方式,要看是否取得证监会核准,如没有则可判别是非法发行股票。此外,应在合法证券经营场所和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,千万不要相信任何“高额回报”,遇到判断不清的问题时,可及时向当地证监部门和交易所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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